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校园足球赴海南学训的通知
2017-12-23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
按照自治区足球改革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为解决我区冬季室外足球训练困难问题,充分发挥海南足球训练基地的环境和集中学训的形式优势,经研究决定,采取政府主导、部门统筹、高校承办、校企合作的方式,由内蒙古师范大学承办2017-2018学年自治区校园足球(海南)冬季学训,具体负责学训管理、教学、训练、比赛和相关培训工作。于2017年10月22日开始安排本学年全区部分中小学足球队赴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足球海南训练基地(海南省保亭县)开展学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训原则
本着普及、提高与奖励相结合的原则,选择“主席杯”中小学获奖代表队和盟市三个年级(六个年龄段)盟市最佳阵容参训。学训活动由自治区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盟市教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人员要求
本学年学训参训队伍选派分两个层面进行,一是“主席杯”小学组三个赛区男女前四名(200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初中组男女前八名(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组男女前八名(1999年9月1日后出生)代表队参训,未按要求参训,将取消代表队学校参加2018年“主席杯”足球赛种子队资格。二是由盟市选拔出小学四年级(2006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出生)、小学五年级(2005年9月1日-2007年8月31日出生)、初中一年级(2003年9月1日-2005年8月31日出生)盟市男女最佳阵容参训,未按要求参训,将取消盟市参加2018年年级(年龄段)系列足球赛资格。两个层面的参训队员不得重复。小学代表队每队15名队员,初中和高中代表队每队20名队员。每队一名领队、一名教练员。
参训运动员必需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或以上等级、身高体重指数在正常范围、1分钟双脚颠球达到15次者方可参训。经入营测试未达到以上要求的学员,将予以清退。
三、学训管理
自治区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内蒙古师范大学组建学训基地管理团队,负责学训活动的管理,参照学校建制,成立阶段性教学、训练、生活管理机构,对参训教师、学生的工作、学习、训练等进行统筹安排和管理,同时将聘请外籍足球教练员指导足球训练,邀请国内外青少年足球队参加交流活动。
学训期间实行领队负责制和寄宿制全封闭管理。在正常教学期间,除开展足球训练和比赛外,还将开设其它文化课课程教学;假期期间,只开设主要学科辅导课程和自习。本年度学训期间文化课教师由内蒙古师范大学负责聘请,原则上不再抽调盟市文化课教师,各代表队领队要提前掌握本队参训学生学科教学进度,对接学训基地负责人,并通知学生带好各学科教科书和作业。
四、经费保障
本年度学训食宿、综合服务费以及学训运行经费将下达至内蒙古师范大学,由内蒙古师范大学与学训基地所属公司结算。参训各代表队往返学训基地交通费及学训期间(含路程)保险费由盟市、旗县区负责。
五、学训时间及队伍安排
第一期:2017年“主席杯”初中组优胜者代表队训练营。2017年10月22日全天报到,11月17日结业,18日中午之前离营。
第二期:2017-2018学年校园足球初一年级精英训练营。2017年11月19日全天报到,12月15日结业,16日中午之前离营。
第三期:2017年“主席杯”小学组优胜者代表队训练营。2017年12月17日全天报到,2018年1月12日结业,13日中午之前离营。
第四期:2017年“主席杯”高中组优胜者代表队训练营。2018年1月14日全天报到,2月9日结业,10日中午之前离营。
休假:2018年2月11日(腊月二十六)至2月24(正月初九)
第五期:2017-2018学年校园足球小学四年级精英训练营。2018年2月25日全天报到,3月23日结业,24日中午之前离营。
第六期:2017-2018学年校园足球小学五年级精英训练营。2018年3月25日全天报到,4月20日结业,21日中午之前离营。
派队形式、年级和年龄要求详见附件一。
六、往返交通
各盟市教育局组织参训代表队自行安排往返海南省交通事宜。为降低安全风险,要尽量减少换乘火车(大巴车)次数,尽可能集中乘机前往。基地将安排车辆在陵水高铁站和三亚机场接站。请尽早安排往返事宜,并将抵达陵水或三亚的车次(航班)、时间、人数等信息及时告知基地工作人员。因海口距离基地约260公里,乘坐长途汽车存在安全风险,建议从海口前往基地或从海口返程的代表队,乘坐动车往返陵水高铁站(此段交通费自理)。
七、意外伤病处理
学训基地安排医务人员负责学训师生的日常保健和医务保障,并与保亭县医院建立了医疗服务合作机制,师生在基地期间出现的伤病均能够得到及时救助。如发生较严重的意外伤病事故,应按照保险理赔程序予以处置,参训师生及家长不得向主办方和基地提出无理要求。各盟市、旗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后产生纠纷。
八、宣传教育工作
参加学训的各代表队要准备好制作本地区、本学校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宣传展板的素材以及校园足球经验交流材料,并安排好冬季学训的宣传报道工作。各代表队要充分利用集中学训平台,加强队伍建设,从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团结协作教育、遵规守纪教育、意志品质教育、足球文化教育、中华传统文化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礼仪教育等方面拓展学训活动的教育功能,做到学有所获、训有所得,实现学训效益最大化。学训期间将举办丰富多彩的文艺演出、才艺表演等活动,请参训代表队提前准备。
九、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各派出队伍盟市教育局和学校要做好赴基地前的培训教育和动员工作,制定各项安全预案,详细安排参加学训活动的各环节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负责向参加学训活动的学生家长发放告知书,说明活动组织情况、学训目的、意义和安全保障措施,并征得家长同意,学生自愿参加。所有参训人员需经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健康体检,确认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不适宜参加剧烈运动疾病。盟市教育局和学校负责审核体检健康证明和家长同意参加学训活动意见书,并存档备查,排除安全隐患后,方可组织参加学训活动。同时要为参加学训的师生购买往返基地和集训期间的意外人身伤害保险。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要加强对参训队伍的组织领导,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参训队伍的领队、教练员要进行严格选拔,选派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吃苦耐劳、服从管理的优秀人员参加学训活动,并能够胜任学训活动各项工作任务,积极主动配合学训基地管理工作,确保学训质量。原则上,参训各代表队领队由盟市教育局体卫艺科(校足办)成员或校级领导担任。无极特殊情况,派驻基地的领队、教练员不得中途换人。
十、其它
(一)基地为参训代表队提供训练、比赛用足球以及辅助训练器材(特殊器材除外),各代表队可根据本队需求决定是否自备器材和足球。
(二)参训学生和教师需自备水杯(大号)、洗漱用品、拖鞋以及换洗衣物(每人至少准备3套训练服、3双足球鞋)。学生住宿为4-6人间学生公寓,领队、教练员随队住宿,3-4人间。
(三)学训全过程不允许各代表队领队、教练员家属和学生家长前往基地。原则上不接待盟市、旗县和学校相关人员前往学训基地慰问或考察,确有必要,需经盟市教育局主要领导书面批示准许,并经自治区校足办同意后,方可派出。严禁借慰问或考察名义公款旅游。
(四)请各盟市认真填报“2017-2018学年内蒙古自治区校园足球冬季学训盟市各代表队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第一期于2017年10月15日前、其他五期于11月10日前报自治区校足办(邮箱:2684376974@qq.com)。“参加2016-2017学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校园足球冬季学训人员回执表”(附件3)于每期开始前一周分别报送自治区校足办和海南上达公司联系人(3212266311@qq.com)。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自治区教育厅校足办联系人:李云峰
电话:13947159399。邮箱:2684376974@qq.com
内蒙古师范大学联系人:宝贵
电话:13314710092。
海南上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 夏志强
电话:13474722826。邮箱:3212266311@qq.com
附件1:2017-2018学年内蒙古自治区校园足球冬季学训安排表
附件2:2017-2018学年内蒙古自治区校园足球冬季学训盟市各代表队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件3:参加2017-2018学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校园足球冬季学训人员回执表
附件4:内蒙古校园足球(海南)学训基地师生管理规定(试行)
内蒙古自治区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代章)
2017年9月30日